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我们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指南针。韩子勇委员的提案,就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提出了具体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可行性,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准确把握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及民族属性,开展非遗项目的申报名称及内容研究”的建议,是在新时代大背景下,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阶段性思考。这条建议提出,非遗保护要从非遗项目的申报名称及内容研究为切入点,展开梳理和优化,从中国实际出发,吸收消化国际标准,更加突出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中华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历史,对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中,要更多考虑现代社会流动性”的建议,是从实际出发,突破地域、民族和血缘的限制,满足人们想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愿望,在评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时,更加注重能力、水平和效果等评选原则,可以更好地挖掘和培养有志向、有兴趣和有知识的年轻人加入到非遗保护工作的队伍中,为非遗保护传承注入更多的活力和新鲜血液。“推动非遗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建议,推动非遗顺应时代变革不断进行创新和转化,推动非遗项目之间融合,使得非遗更好地融入生活,为非遗保护工作注入新的生机。
我们在国内各地调研、考察以及与相关人士交流中发现,围绕红色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工业文化遗产、军事文化遗产、自然文化遗产等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的已经纳入我国现有非遗保护体系,有的尚未纳入,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和国际影响力,其教育意义、现实意义及环境意义巨大,如何在理论体系和政策制定上实现突破,加快构建我国非遗保护体系的四梁八柱,迫在眉睫。
我们在参加相关国际论坛活动、国际交流中发现,很多外国友人非常喜欢中国的非遗,被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所吸引。在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选上,可以考虑让认同中华文化的外国友人,经过学习、培训、考核,也能成为这些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既能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的开放包容,又能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进一步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让外国友人也讲一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故事,在对外文化传播中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向世界。
(中国文化报记者 李荣坤 采访整理)